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软件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且具有学业基础好、学术兴趣浓厚以及科研能力强等基本条件。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填写“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2024年11月28日9:00至2024年12月26日16:00,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生招生报考办法”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所有材料【除材料(5)外】应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系统中,务必按时提交。
同时须将材料于2024年12月30日之前邮寄(送)到软件工程学院。(提醒:纸质版材料应包括《报名登记表》含本人签名;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
*寄(送)时须在信封上注明"2025年博士入学申请材料、本人姓名"。
*寄送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楼B325室吴老师,电话:021-62232184,邮政编码200062。
*寄送方式:请使用顺丰快递(不在顺丰快递寄送范围内的地区请务必选择EMS)。
*特别注意:申请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但不要装订,使用长尾夹固定;考生自留快递面单,以便查件;纸质材料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可不予受理。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寄送纸质材料,学院将以考生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准,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和专业资格审核。
(1) 个人简历(包括申请人个人信息、经历、报考的专业和意向导师、已有成果、参与项目及贡献、硕士学位论文简介、获奖等,一页纸以内)。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寄送材料使用复印件)。
(3)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由学生本人签名,签名即认为考生承诺报考信息、提交材料真实准确)。
(4) 已硕士毕业并(或)硕士学位者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和(或)硕士学位证书(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且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后本人签名。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应为中文或英文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5) 报考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提交推荐意见),注:推荐专家不包括填写的意向导师。
(6) 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1500-2000字)。
(7) 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8)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9) 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10) 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1) 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成果须在报名系统“学术论文与著作”处填写)。
(12) 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奖项须在报名系统“奖励处分”处填写)。
(13)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与报考学科相关(一般不得跨学科)的5门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同等学力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博士招生简章)。
注: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纸质版材料未及时寄达、提交材料不全、材料不满足要求、材料不合格等无法通过此审核。预计在2025年1月15日前完成,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由学院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预计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考生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本人从事与报考学科(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专业资格审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我院2025年博士生综合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预计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请考生关注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电子信箱邮件通知。
2.综合考核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录取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每门科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如下:
(1)外国语:面试(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机试,其中笔试部分为软件学科基础能力考察(内容包括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与算法);机试部分为编程能力考察,采用类似ACM/ICPC程序设计竞赛的系统,3~6个题目,考生在2小时内根据题目要求编写代码提交。注:软件学科基础能力考察(笔试)与编程能力考察(机试)均不计成绩;
(3)综合测评(科研素养和潜力、学术研究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考生须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4.考生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师生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确定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约于2025年5月14日前完成拟录取,6月20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录取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软件工程学院网址:www.sei.ecnu.edu.cn
院系联系人:吴老师
院系联系方式:021-62232184,lywu@sei.ecnu.edu.cn
院系投诉、监督联系方式:021-62232557,gtcao@sei.ecnu.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54344721,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监督联系方式:021-54345003,dean@yjsy.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