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内公开选拔部分副处级干部的公告 选聘公告 2013/3/14 组织部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校内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职数 1、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1名 2、孟宪承书院副院长 1名 二、职位说明及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华东师范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部长负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稳定等工作。 报名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七级岗位任职经历;中共党员。 2、孟宪承书院副院长 职位说明:本职位协助书院党委书记、院长负责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社区化学生管理与服务等各项工作,与学生一起同住闵行校区书院楼。 报名资格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热爱学生工作,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相关领域的学科背景或技能水平;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吃苦耐劳精神;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具有五年以上的学生工作相关经历,管理人员原则上应有两年以上七级岗位任职经历;中共党员。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同事举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4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于报名截止日前,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1),发送至 zzb_gb@admin.ecnu.edu.cn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组织推荐需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干部组织推荐表》(附件2),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日前送至党委组织部。 同事举荐材料应包含被举荐者的基本信息、举荐职位和举荐理由等内容,格式不限,由举荐人签名后,于报名截止日前传真或送至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E-mail向个人反馈审查结果。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组织考察 综合面试表现、工作业绩和职位要求等情况,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应按规定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5、决定任用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54344645,62233693 E-mail:zzb_gb@admin.ecnu.edu.cn 附件:1、华东师范大学公开选拔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