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办学指导思想1.专业简介本专业借鉴国内外软件人才培养经验,以高可信软件为重点方向,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构建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端软件人才培养模式,结合我国IT发展的实际需求,以中科院院士、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等师资团队为依托,将软件工程与汽车电子、轨道交通、航天航空、工业控制、网络安全等国家和地方重大科学研究项目相结合,培养了一批专业基础扎实、技术能力突出、实战视野宽广的优秀学生,学生在竞赛、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方面的获奖逐年增加。毕业生就业率和签约薪资稳步提升,培养人才建立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综合素质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及好评。 2.指导思想学院始终秉承“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国际化协同办学、产学研一体化融合发展的特色办学之路,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软件人才。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科建设为抓手,以创新人才培养为目标,力争将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软件工程学院。 二、培养目标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软件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二)掌握软件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的专业技术技能,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三)在软件工程领域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设计、实施、研发、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国际化视野,成为国家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软件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受到良好的软件工程训练,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熟悉软件工程领域的相关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五)应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能力和进行国际化交流的能力。 三、培养模式和方式(一)学院依托国家和省部级研究基地和校企合作基地,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产业发展需求,攻关关键科学问题,强调技术成果转化,确立了从产业需求到科学问题,到原型系统,再回到产业需求的螺旋式协同创新培养模式,实现了校企之间深度协同融合。 (二)采用系统的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软件工程实践要求学生直接参与软件工程项目实践、工程开发和应用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并在所取得的工程实践成果基础上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论文或技术报告,以及相关的工作成果。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答辩。 (三)学校聘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并对学生的软件工程或计算机应用实践进行联合指导。 (四)加强双语教学,包括直接采用优秀英文原版教材、聘请国外教授讲课或讲学等。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原则上不受理提前毕业的申请。 四、培养方向(一)软件科学与技术:1. 高可信计算方法与技术;2. 可信智能软件设计;3. 量子计算。 (二)嵌入式软件与智能系统:1. 嵌入式软硬件协同设计;2. 智能物联网软件;3. 智能机器人。 (三)密码与网络安全:1. 密码分析与设计;2. 软件安全技术;3. 区块链技术。 (四)智能数据处理:1. 机器学习;2.云计算;3. 并行分布式处理。 五、培养环节与学分要求研究生在培养环节审核前应完成32学分,其中公共课6学分,学位基础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5学分,专业选修课7学分,专业实践8学分。 (一)学术道德与规范教育学术规范是研究生在开展研究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研究生参加院系组织的相关专题工作,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研究生培养系统-培养环节的“学术规范测试”,测试合格方可进行论文开题。 (二)课程1.课程设置及各课程类别学分 入学时已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新五级水平的研究生或在中国境内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汉语课程、改修一门培养方案内非公共课课程。 2.课程设置见下表: 在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时,学院将专题宣传讲解培养方案,并由任课教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等在相关重要时间点(包括但不限于选课开始前及截止前后、考试前、学期结束前等)再次向研究生强调与学业直接相关的重要规定和要求。研究生本人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培养计划是在培养方案的框架和基础上,研究生个人完成学业的规划、计划,一般包括课程学习计划、专业实践及其他培养环节工作规划、学位论文工作规划等。 全日制研究生最晚在入学后4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本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定需经导师审核、培养单位确认备案,并据此每学期按要求完成选课。 (2)课程学习与考核 1)选课:根据个人培养计划,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和调整选课时间内,在选课系统中进行选退课,并确认选课结果。 2)学习纪律:研究生缺课学时数累计超过教学规定总学时数三分之一(含),或抽查考勤累计缺课三次以上(含)者,不得参加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F)”。在课程学习或必修环节考核中违反考试纪律或学术规范的,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华师学(2017)71 号]执行。 3)成绩管理: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教学活动,独立完成课程考试、论文、作业及调研报告,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完成课程各教学环节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学分。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缓考、补考、重修规定按照《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成绩管理规定》执行。 (3)课程环节审核规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审核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研究生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种类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满足要求的学分,否则不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三)专业实践1.基本设置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根据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软件工程)的领域特点,要求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阶段后进入工程领域进行专业实践。学院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以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及形式 实践形式包括课程实验、企业实践、课堂研究等,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决定。 (2)起讫时间 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一般在第二学年进行。学生必须在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前完成专业实践。 (3)机构与岗位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进入校内导师所承担的科研课题或校外导师及其所在单位的科研平台进行实践训练,也可进入学院建立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现场实践训练。学生需在相关领域的工程类岗位开展专业实践,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外出实习 2.成果与评价(1)成果形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成果可根据校内导师或校外导师要求决定,可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联合申请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者发表的论文。 (2)成果定义与使用 实践结束时递交总结报告需具有一定的深度和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也可作为学位论文的一部分。 (3)成果考核与评价 1)专业知识能力:主要考察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对行业领域复杂工程项目的设计与开发能力。 a本领域国内外现状以及国内外社情认识,夯实基础(占比5%)。 b本领域国内外现状以及国内外社情认识,夯实基础(占比20%)。 c针对国内相关产业的领域问题形成解决方案(占比15%)。 2)实践能力:具备辩证思维、求真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 a能够针对解决方案,进行软件系统或流程设计,在不同设计环节体现创新意识(占比15%)。 b了解国产软件行业现状、国内外技术发展水平;能运用其解决实际工程问题;激发自主研发软件工具产品的主动意识(占比5%)。 c能够在软件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综合考虑社会、安全、健康、法律、文化及环境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占比5%)。 3)管理能力: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担当起团队领导、组织与协调的责任。 a能够针对专业复杂工程问题,以口头、文稿、图表等方式,准确表达软件系统研究或设计的方案、运行流程、算法、研发思路等,回应质疑,理解与业界同行和社会公众交流的差异性(占比5%)。 b理解专业领域的复杂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评价软件产品周期中可能对人类和环境造成的损害和隐患,并将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专业工程实践中(占比15%)。 4)团队合作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国内外同行、专业客户和公众有效沟通。 a具有个人与团队合作意识,能够理解多学科背景下团队合作中各角色的含义及作用,领会和综合他人的意见与建议,进行有效沟通(占比10%)。 b具有软件研发团队构建、运行、协调和引领的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和指挥团队开展工作(占比5%)。 专业实践考核通过者,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考核不通过者,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内外导师组批准后延长专业实践时间,完成项目重新提交考核,考核通过方能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两次考核不通过作肄业、退学处理。 不参加专业实践以及专业实践未通过的硕士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毕业。 (四)学位论文1.论文基本要求与评价指标体系(1)论文基本要求 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评价指标体系 全日制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如下: 2)内容:对国内外应用研究现状论述清晰准确,发展趋势判断合理;研究资料与数据全面、可靠。研究思路清晰,方案设计可行;资料与数据分析科学、准确。 3)工作量:设计工作量饱满;具有一定难度。 4)成果:具有工程应用价值;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体现作者的新思路或新见解。 5)撰写及规范性:表述简洁、规范;能够反映应用研究的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系统性或逻辑性;文字表达清晰,图表、公式规范。引用文献的真实性、权威性、规范性。 2.论文开题、预审(1)开题 论文开题在第四学期进行,一般不晚于5月下旬完成。 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综述、研究基础、研究目标内容、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工作重点、难点及计划进度、预期成果等。 导师组织3或5人专家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审查,开展论文开题答辩,答辩结果至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经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最终审核通过后,相关研发与论文撰写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论文开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修改后,于同一学期再次提交审核。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者,根据学校规定作肄业、退学处理。 全日制电子信息(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指标体系如下: 1)选题:来源于工程实际;系所属工程领域的研究范畴;目的明确;具有必要性;具有应用前景。 2)创新性及应用价值:具有工程应用价值;具有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体现作者的新思路或新见解。 3)科研能力和基础知识:学科理论基础知识扎实,论文拟使用研究方法科学;可体现作者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4)文献调研:文献调研广泛,资料阅读充分,了解本课题国内外学术动态。 5)规范性:学风的严谨性;论文框架的逻辑性;文字表述的准确性、流畅性。 (2)预审 正式进入答辩申请环节前,学生论文初稿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再由各系组织专家进行论文预审,给出评价。主要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审核通过者,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缮后,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环节。未通过者需结合专家意见,并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论文进行审核,通过者可进入正式答辩申请环节,仍未通过者,需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次申请。 3.正式审查与答辩(1)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生将论文电子版提交院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按照《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合率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执行,不合格的同学无法进入答辩环节。 (2)盲审与评阅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全员盲审,盲审未通过的同学,无法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人一般为2人,至少有一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拟聘请的学位论文评阅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阅未通过的同学,无法进行答辩。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与评阅中任一总分在60-70分之间,论文经修改后须经导师审核同意,方可进行答辩。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在审查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时将重点讨论。 (3)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或5人,至少有一名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拟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论文指导教师不可参加答辩委员会,论文评阅人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但不能占答辩委员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者或中级以上职称者担任。 盲审、评阅通过,并获准答辩的申请人,应按批准的时间按时答辩,无故未举行答辩,且时间超过半年者,如再申请答辩,须重新进行盲审、评阅和答辩申请。 (五)其他培养环节1、中期审核 主要审核课程学分获得情况、专业实践环节和科研实践成果的完成情况,及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课程学习阶段完成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不合格者不可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中期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年度报告。每学年末,专业硕士向导师及指导小组汇报一年来的学习与科研进展,院系、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备案。 (2)课程审核。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种类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满足要求的学分。 (3)学术活动审核。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讲座、论坛、竞赛等活动。在学期间参加至少20次(包括至少1期暑假学校活动;至少1次职业伦理与规范教育专题讲座;至少1项创新创业教育专题内容)。在第四学期前需参加教学助教实践一次。 (4)专业实践审核。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 (5)开题报告审核。论文开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第一次开题不通过的学生,需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修改后,于同一学期再次提交审核。第二次审核仍未通过者,作肄业、退学处理。 (6)以上各环节考核通过者,中期考核通过,否则为不通过。中期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毕业论文预答辩或答辩程序。不通过者,根据学业进展情况,可作延长学习年限、结业或肄业处理。 2、科研成果审核 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前通过中期审核。中期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答辩资格审核环节,在此环节除复核成绩,完成论文预审外,还要审核科研实践成果。科研实践成果审核,专业硕士生达到下列要求之一方可通过审核: (一)公开发表(含录用)理工科一级学科顶级(英文)期刊或中国计算机学会C类(英文)及以上期刊或会议论文1篇(注: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完成单位、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 (二)进入实审的发明专利1项(注:学生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每项发明专利仅限一名学生使用一次); (三)正式登记的软件著作权1件(注:学生须为第一完成人,或者导师为第一完成人、学生为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每项软件著作权仅限一名学生使用一次); (四)学院认可的研究生国家级核心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名次(注:学生须排名第一;参赛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一次获奖仅限一名学生使用一次); (五)其他经导师及专业学位评定小组会(电子信息二组)认可的学术成果(如:主导或参与开源项目;参与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制定;对导师的科研项目或成果作出重要贡献); (六)港澳台专业硕士和国际留学专业硕士科研成果要求同上。 (注:学生须排名第一;参赛单位必须为华东师范大学)。 六、培养环节审核学校层面培养环节的审核包含学术规范测试、课程审核、专业实践审核与学位论文开题审核四部分。培养环节审核通过者,且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审查阶段,以下为软件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审核环节相关要求: 课程学习: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要求和处理: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获得满足要求的学分。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专业实践: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要求和处理: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实践工作并通过考核、获得学分。两次考核不通过,可申请肄业,不主动申请者按退学处理。 学术规范测试:论文开提前完成。要求和处理:通过培养系统测试,未通过者不可进行论文开题。 论文选题与开题:第四学期末完成。要求和处理:通过由导师组成的3或5人专家组的开题答辩。两次开题不通过,可申请肄业,不主动申请者按退学处理。 培养环节审核: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要求和处理: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各相关工作,并通过各环节考核,未通过者不可进入学位论文审查阶段。 培养环节审核通过者,且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审查阶段。 七、学位申请与授予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通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其他必修环节考核,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专业学位评定小组审核、校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的,授予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课程设置已制定最少修读总学分:32
培养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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