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费的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1 浏览量:1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 2 周(假期集中授课的研究生超过开课后 3 天)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现拟对7名(名单见附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学费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公示期为7天,即2023年11月21日至28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对学生作退学处理,注销学籍。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电子邮箱:cdxu@sei.ecnu.edu.cn。
软件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学号 | 姓名 |
71194501189 | 王志平 |
71215902061 | 顾斌 |
71215902101 | 王银龙 |
71215902122 | 姜心怡 |
71215902125 | 贺浩 |
71215902130 | 郭航 |
71215902146 | 何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