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量:1340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并设立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专业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

三、报考条件

须符合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且具有学业基础好、学术兴趣浓厚以及科研能力强等基本条件。

四、意向导师

考生在报考阶段须填写“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招生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等方式,最终选定。

五、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2023年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内,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东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2.提交材料

(1)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意向导师、材料项目、所在页码)。

(2)有效居民身份证(寄送材料使用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本人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注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4)报考的学科领域内两名副教授(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报)注:推荐专家不包括填写的意向导师。

(5)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含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等,1500-2000字)。

(6)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8)英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的复印件

(9)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等);

(10)已有的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等;

(11)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按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13)以同等学力报考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除材料(4)外】应制作成一个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内容应清晰可见),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

3.寄送材料

考生寄送纸质材料为上述在线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在2023年12月28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身份证、学生证等为复印件)寄(送)到软件工程学院(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见后)。

特别注意:申请材料以纸质版材料为准,请使用燕尾夹固定,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不利于归档;报名以收到纸质版材料时间为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各种非正常情况,建议考生至少提前一周将纸质版材料寄达(2023年12月28日17:00后不再接收材料)。

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达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报考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用件。

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六、考核程序

(一)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纸质版材料未及时寄达、提交材料不全、材料不满足要求、材料不合格等无法通过此审核。预计在2024年1月10日前完成,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二)专业资格审核

由学院专业资格审核小组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最终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预计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考生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硕士阶段的学业成绩(10分);

(2)外语水平(10分);

(3)本人从事与报考学科(领域)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10分);

(4)已取得的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科研成果(35分);

(5)科研、创新潜力(35分)。

专业资格审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资格审核合格者才可参加综合考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多个方面,特别包括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我院2024年博士生综合考核时间将另行通知(预计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请考生关注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电子信箱邮件通知。

2、综合考核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3、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300分,录取时按照学科录取,即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并录取。录取时根据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考核每门科目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如下:

(1)外国语:面试(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面试(满分100分)+笔试+机试,其中笔试部分为软件学科基础能力考察(内容包括离散数学、数据结构与算法);机试部分为编程能力考察,采用类似ACM/ICPC程序设计竞赛的系统,3~6个题目,考生在2小时内根据题目要求编写代码提交。注:软件学科基础能力考察(笔试)与编程能力考察(机试)均不计成绩;

(3)综合测评(科研素养和潜力、学术研究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考生须考生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综合考核前学院核查上述证件的原件。

4、考生填写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七、公示录取

学院依据申请考核办法、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院系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2024年6月11日前完成政审、调档等后续事项。 

八、联系与监督投诉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www.sei.ec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1-62232184

电子信箱:lywu@sei.ecnu.edu.cn

纸质材料递送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楼B325室

邮政编码:200062

注:1、信封左下角注明“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入学材料”。

2、建议使用顺丰快递,由于校内其他快递皆在驿站收发容易丢失,使用其他邮寄方式造成材料遗失或收到时间延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3、申请材料纸质版,不要装订成册,录取后相关材料需要放到学生档案中,装订后不利于归档。

监督投诉

学校将招生简章、招生学科目录、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予以公开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投诉联系方式:

软件工程学院

电话:021-62232557,电子信箱:gtcao@sei.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1-54344721,电子信箱:yjszs@admin.ecnu.edu.cn;

研究生院

电话:021-54345003,电子信箱:dean@yjsy.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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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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